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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顾客)和市场研究(调研)公司双方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一种商业买卖关系。双方据以合作的条件须在协议书或合同上加以明确规定。
在正式委托或承接某项具体的市场调查工作之前,由双方协助订立一份完整而又明细的市场调查委托合同,可以尽量避免浪费时间和日后可能产生的误解或其它某些不愉快的争议。市场调研(研究)委托合同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下列各项。
调查的范围与方法
委托人将需要进行调查的问题作为委托调查项目的调查范围在合同上加以明文规定。至于调查方法(如电话调查,实地调查等),可以将经过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的方法作为一项条款列明在协议书上。
付款条件
市场研究公司要求的付款条件通常是:签约时先按双方确认的付款金额预付部分金额,其余部分在调查项目全部工作结束后付清。如有其他费用开支,需要另作安排结算偿付的话,具体各项费用的结算与偿付的办法,用什么货币进行结算与偿付,全部费用累计总值的最高限额是多少,如此等等,均应在协议书中细加规定。
预算
关于调查费用预算限额的规定必须绝对明确,这是丝毫不能忽视的。有些市场研究公司经常喜欢提议订立"无限制"的合同,即要求"费用按日结付",对委托人来说,这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整个调查项目所需费用开支的预算总额应是多少,须在双方开始接洽时加以明确限定,纵使预计有可能发生某些意外情况而需要增加预算开支,但增加的幅度最多也不能超过原定预算金额的10%,并且,应在协议书中相应加列条款规定,以示明确。
人员配备
市场研究公司指派负责完成这一调查项目的全体工作人员名单及各自担负的职务均应在协议书中具体列明。作为有关调查项目的委托人则应坚持有权与全体项目人员经常保持直接的个人关系和接触。有时候,承接该项调查工作的市场研究公司可能将其中部分专题再承包给第三方,譬如说,聘请行业专家组织座谈会,等等。这样做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须由市场研究公司承担。实际上,这些费用均已包括在协议书规定的预算限额之内,因此,无须另作偿付。
期限
完成全部调查工作的期限,以及各个阶段的工作进程的期限,应在合同中分别加以明文规定,务求整个调查项目的工作能按计划如期圆满结束。
临时性报告
如果委托人希望市场研究公司在执行调查合同过程中能安排某些临时性报告,介绍有关调查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已经搜集到的资料,可以作为一项要求提出来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将双方一致同意的安排,包括提交这些临时性报告的次数和具体时间,作为一项双方必须遵照的条款明确地写进合同。
最终报告的特定要求
每当整个调查项目的工作结束后,承接这项工作的市场研究公司会向委托人提交一份终结性的市场研究报告。有些市场研究公司在所提交的终结性报告当中,只是单纯报告调查的结果;另一些市场研究公司不但报告调查结果,而且,还要从中引出结论,提出投资建议、营销活动建议、项目发展建议或其它某种可行性的建议。如果委托人对此尚有类似特定要求,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在合同中相应加列条款,以示明确。此外,委托人有时候还会要求对方在终结性的调查报告的全部附件当中,应包括一份产品生产厂家、消费厂家、进口商或代理商的详细名单,以便日后联系,组织产品推销,但也要先在合同上明文加以规定,然后才能要求对方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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